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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014309383/2012-00030 信息分类: 机构职能, 财政、金融、审计,其他
发布机构: 灌南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: 2012-12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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灌南县财政局机构职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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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贯彻执行国家财政、税收、财务、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和有关制度,研究、拟订有关法规、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;
(2)拟定财政发展规划,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,提出本县财政年度预算草案,编制年度财政决算;
(3)制定财政收入计划,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,监缴国有资产收益;负责组织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征收和管理;
(4)监督、管理县本级公共财政支出,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,依照有关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开户和县级预算外资金专户;
(5)负责县本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资金拨付,负责县本级经济发展支出。监督管理县本级预算外财政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(含社会保障基金);
(6)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各项管理制度,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财务预算、决算,监督县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;
(7)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县的贷款,协调政府外债管理工作。主管全县会计事务工作,执行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,检查监督会计政策和制度的执行。负责代理记账机构管理;编制部门预算,强化预算约束,建立政府公共预算制度,实行综合财政管理;
(8)参与全县社会保障制度的制定,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算草案,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;
(9)依法加强税政管理,组织研究税收政策,协同税务部门管理全县各项税收,监督检查税收政策、法令的执行,并对税务部门的征管工作实行必要的财政监督;
(10)制定财政教育规则,负责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;
(11)承担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